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要闻推荐 > 正文
香港记协就警方“妨碍传媒采访”申请司法复核被裁定败诉
2020-12-22 09:00:1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许丽蓉  

新华社香港12月21日电 香港记者协会(香港记协)此前以香港警方在“修例风波”中“妨碍传媒采访”为由申请司法复核,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21日作出最终裁决,裁定香港记协败诉。

原讼法庭在裁决中指出,香港警方在协助新闻工作者进行合法采访活动时,必须合理地平衡其依据香港法例应履行的法定责任。法庭进一步解释,虽然警方在公众活动进行期间有责任确保新闻工作者的安全,以及确保新闻工作者可以合理地自由进行“第一手”采访,但警方同时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包括维持治安的责任、示威者及新闻工作者行为是否合法、示威者是否有使用暴力、所涉及暴力的程度和其他所有在现场的相关情况。

针对原讼法庭的裁决,香港警方表示欢迎。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一直尊重新闻自由和传媒采访的权利,明白记者需要在现场进行采访及拍摄。警队会继续在不影响警方行动效率的前提下,尽量配合传媒的采访工作,包括派遣传媒联络队到场协调。警方也会继续与传媒业界沟通,务求让双方都能够各司其职。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