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要闻推荐 > 正文
澳门调整除内地以外入境人士的医学观察期
2022-11-15 09:53:50 李亚南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睿倢  

(抗击新冠肺炎)澳门调整除内地以外入境人士的医学观察期

中新社澳门11月11日电 (记者 李亚南)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11日宣布,12日起从内地以外地区入境澳门人士的医学观察期由“7+3”调整为“5+3”。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澳门特区政府根据国家标准的调整,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调整有关入境防疫政策。自12日起,自香港、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人士的医学观察期,将会由原来的“7+3”,改为“5+3”。

据介绍,12日起,自香港、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的人士,需在医学观察酒店接受5天集中隔离,在入境翌日起计的第1、2、3、4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第5天核酸采样后可以离开医学观察酒店,开始为期3天的居家隔离;离开医学观察酒店翌日起第3天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则转为绿码,届时可外出正常活动。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在居家隔离措施期间,相关人士澳门健康码为“红码”,除接受核酸检测外,不可外出,出门前须接受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载至申报平台。(完)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