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要闻推荐 > 正文
香港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2024-04-09 17:08:2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勇  

新华社香港4月8日电(记者 褚萌萌)香港特区政府8日宣布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以协调特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内容对接,在不同层面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增强市民对国家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并提出在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主席兼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包含国家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象征标志等多方面,并着重培养广大市民的国家意识和公民责任感。爱国主义教育的方式多样,除了政府大力推动外,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将从学校教育、本地社区、历史政经文化、传媒宣传四个范畴着手,助力全方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期待与小组全体委员合作,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在学校层面和社区层面推广,并善用不同媒体平台做好传播工作。

据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该小组组长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特区立法会议员李慧琼,成员包括多名特区政府相关决策局局长、部门首长及来自社会相关界别的人士。小组的职权范围包括:协助制订在香港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计划和策略;监察、评估及检讨根据商定策略开展的各项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促进特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在推广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上的协调与合作等。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