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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宝龙城市广场延期交房 开发商拒付违约金
m.folksfolks.com 2012-03-05 10:46   来源:半岛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3月1日,记者致电李沧宝龙城市广场开发商前期指定的物业公司,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2月29日开发商已经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给了他们,业主可以随时去看。至于其他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竣工实测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燃气工程验收证书》等需要业主了解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回复“我们只有这么一个报告”。至于为什么合同中约定,只有90天之后房屋没有交付,才开始交付违约金。王女士表示,关于违约金的事情,应该跟开发商核实确定。记者连续两天致电开发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那么,李沧宝龙城市广场在发入伙通知书的时候,到底有没有获得建管部门的备案证书?2月29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所,该所办公室刘主任在核实之后给记者的答复是,李沧宝龙城市广场的2-2、2-3、2-4、2-6、2-7刚刚组织了交房验收。这也意味着从下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也就在2月29日左右,而此前发的入伙通知书,都是在没有取得备案证书的情况下发的。

那么,到底开发商具备了什么条件之后才能交房?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说,市民在收房时要看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软件包括: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第四是购房合同上标明的交房条件。

如果您在收房过程中遇到什么烦心事,可以通过发送短信至13615329869告诉我们,我们将和您一起关注收房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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