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昨11宗地拍出22亿 一自然人豪掷1.29亿拿地
m.folksfolks.com 2012-04-28 08:50 田立平 来源:长江商报
我来说两句
拿地后运作存三种可能
自然人拿地的合法性毋庸置疑。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但无论是企业还是自然人拿地,土地最终开发成什么样的产品才是最重要的。上述知情人士称,一般来说,拿地后两年内必须成立开发公司。自然人拿地之后的运作,不外乎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一些房地产企业为避免与竞争对手恶性竞拍,穿上个人身份的“马甲”举牌拿地。
第二种,自然人以个人身份拿地后,再以入股等方式成立开发公司,演变成企业行为。尽管国家相关规定允许个人拿地,但土地后期开发动辄上亿元的资金一般人根本无法承担,因此自然人拿地的背后,要么早就站着一个企业,要么最终会成立企业。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自然人获得土地后根本无意于后期开发,而是转手卖给其他企业,在一路看涨的土地市场利用时间差实现投资收益。对于这部分拿地的自然人,也被称为“游资炒地”的民间实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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