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近日批准《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这一被业界称作“新土改”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矛头首先对准了“土地确权及违建处理问题”,引发市场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再度关注。
小产房问题之所以屡屡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因为它牵连甚广。一方面小产权房经历多年发展已成相当规模,有估计称全国小产权房总面积有60亿平米之巨,如果按每套60平米计已有1亿套,这一问题的解决本身已经是一个事关和谐稳定全局的重要事项;同时,由于小产权房与整个房地产租售市场关联紧密,因而问题如何解决还将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国土部此前曾经几次表示过进行规范与治理,但一直没有具体的行动,深圳率先进行的改革也将是全国范围内的一次试点。从问题解决的思路来看,基本的判断还是我们此前提出的“堵”与“疏”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存量房“给出路”,即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之下(如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与税费)确权而“升级”为安居保障房或者商品房,另一方面严格对不符合标准的或者新建的小产权房进行清理与限制。
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有欠规范的具体表现之一,小产权房是我国特定国情、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其成因主要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划分的“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层级差异;二是在所有权差异之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不同收费标准;三是城市化过程中实际存在的市场对房屋商品的巨大刚性需求(包括安居的与投资的需求)。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小产权房在“体制非法”的声讨中持续坐大而成为既成事实。而小产权房既然是非正规房地产市场的一部分,那么问题的解决就需要纳入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的全局进行解决。
从近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方向及目标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规划的思路逐渐清晰:一是多层次的房地产格局中,长期以来政府对中低收入者安居保障的责任缺失目前正在进行补课;二是商品房市场调控中开始采取各种措施抑制不合理需求(主要是投机与投资需求)。这两个方面在政策制定方面都已经有了较大的突破。虽然对第二项措施一直存在开发商与政府政策之间的博弈,这一政策因得到广泛的民众认可而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一般相信,现有限购政策今后一定时期必将继续坚持。
种种迹象显示,全国范围内促进房地产规范发展的“顶层设计”式的改革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比如一些城市与地区房产税的试点,以及业界对涉及中央与地方事权责任划分的财政分权、地方政府收入模式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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