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专家博文 > 正文
住建部:鼓励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m.folksfolks.com 2012-06-20 09:5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19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引导房地产开发类项目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开发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此前住建部明确,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可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武涌表示,将创新绿色建筑的监管机制。首先,地方政府要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规划中,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加强规划审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其次,对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要加强立项审查,未达到要求的就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加强土地出让监管,不符合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条件要求的不予出让;第三,将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内容,不通过审查就不能开工建设,并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按图施工,未达到绿色建筑认证标识的不得投入运行使用。

武涌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立包括绿色建筑应用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并通过土地出让转让等多个环节实现绿色指标体系的落地。

在建筑节能方面,住建部“十二五”期间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住建部总工程师陈重19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将根据《节约能源法》,将建筑节能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对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明确需要制定具体办法的,研究制定管理规定或办法。(张敏)

责任编辑:蔡意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