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置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人生的大事。消费者拿出了真金白银,当然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但有些时候,买房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买方与卖方、中介之间,可能出现各种摩擦,购房者也可能受各种误导。楼市事关民生大计,政府监管也非常严格,交易手续、流程等都有严格的把控,稍一变动就可能麻烦无穷。今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日”,记者连日来深入市场调查发现,很多时候中介或者卖方把楼盘介绍语、购房合同、楼盘规划稍微改动一下,就可能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这种有关“改”动的陷阱。
案例一:改合同
签阴阳合同避税房子差点被“贱卖”
2011年11月,市民陈先生通过某小型中介,约定以100万元实收的价格出让一套房子给黄小姐。由于陈先生购入这套房子时是60万元,只满3年且不是他的家庭唯一住房,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十几万元。按佛山的传统,陈先生需交纳的税费都由买方来负担。由于税费太高,黄小姐对购买表现出了疑虑。
陈先生在中介的劝说下,与黄小姐签订了“阴阳合同”,即一份是双方之间实际成交用的“阴合同”,写明成交金额是100万元,但另一份则是用来到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成交金额为70万元。税务部门按后一份合同征税,税费的确少了。
双方签协议前,黄小姐就给了2万元订金,后来又给了60万元,并表示一下子拿不出太多钱,双方口头约定,余下的38万元半年内还清。但在办证过户时,黄小姐不承认“阴合同”的存在,陈先生才如梦初醒。几经协商,陈先生退还了黄小姐的两万元订金,外加赔偿了5000元,没有把房子卖给她。
专业人士解答:“阴阳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房地产中介钱先生告诉记者,“阴阳合同”一般是买家为了少纳税或多贷款做的假合同,以前用得比较多,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监管越来越规范,一般不用了。
在他看来,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很大,一是出现像陈先生那样买家不认账房子可能被贱卖的情况,二是这样做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一旦有关部门查实后,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另外,签订了“阴阳合同”的房子再交易时,很可能会多交个税,比如陈先生100万元的房子,签订“阴阳合同”估价为80万元,若再交易时估价为120万元,比实际价格100万元只多出20万元,但却比前一次备案的价格多出了40万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也要增加不少。
案例二:改规划
开发商改规划买家吃个“哑巴亏”
市民卫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0年在佛山某品牌房产集团的住宅小区购入一套170多m2的房子。“买的时候开发商说项目定位高端,承诺小区全是170m2以上的大户型产品,但后来却建起了100m2左右的小户型,还说会将东平河的活水引入小区,使整个小区园林湖泊以活水贯通,也没看到。”
但卫女士表示,开发商的这些口头承诺并未写购房合同里,也未做录音取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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