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辗转,小马通过我爱我家的业务员提供的其它手机号,与张金凤取得联系。但得到的答复却是,银行的贷款还没批下来:
小马:我去房管局查了,我的房2月1日就抵给兴业银行了,3月6日就是第二次抵押。其实我在2月18日打她的电话的时候,其实那第一笔贷款已经完成了。
这时候,小马觉得整个事情有问题。经过多方打听,小马发现,原来,他并不“孤独”。据我爱我家公司提供给小马们的一份材料上显示,至少有8人的10套房产,在去年11月到12月之间,通过我爱我家公司的两家门店完成过户。卖家被拖欠的房屋交易尾款,少则150万,多则650万。总额高达1830万元。经调查了解,其中至少有9套房产的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代理人,都是“张金凤”。而事主们表示,当初签订合同时,他们以及我爱我家的业务人员都知道,房子是由“张金凤”借用其他人的身份证件买走的。而更令这些卖家震惊的是,涉事的房子,要么已经被再次过户,要么已经被办理了抵押贷款。而这些只发生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
小马:他第一次抵押在兴业银行海淀支行抵出来430万,第二次抵押个人抵出来150万。总共这房子360万,他抵出来580万。
如果按照这些卖家的说法,他们目前的解决之道,就是按照当初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要求中介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但是,当这数十户卖房人找到我爱我家公司时,才得知,当初签订的这份所谓担保合同,救不了卖房人。
被拖欠尾款的卖房人说,事发之初,他们都没有多想,因为有“我爱我家”的担保合同。然而,当他们觉得事情蹊跷,找到我爱我家北京公司的时候,却得到这样的答复:
卖房人:后期跟我爱我家公司一说,就是他们法务部的经理,姓郭吧,就说我们的担保,是给对方贷款担保用的。这个担保是比方说对方贷款贷不下来,他替对方担保贷的款。
但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令事主们满意。
赵女士:谁这么傻啊,30%的首付我就把房本给你,他那个业务员,我们问了几十遍,都是这么说的:“您就放心吧,伟嘉安捷公司,就是我们的担保公司,您的钱拿不着没关系,这担保着呢,这兜着呢”。
据事主老王说,这份格式合同,在签订时,我爱我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也没有解释合同的内容。事主们觉得,自己被人下了套,设了局:
赵女士:你看他倒了几次手了,我问了几个懂的人,人家说后边这是恶意做局了,第二次抵押也好怎么也好,都恶意做局了。像这种情况,咱们再不赶紧马上采取行动根本就可能了。
小马:促成这个交易达成的,就是我爱我家,是你找来了我,不是我找的张金凤,这点很关键。是你的业务员打电话叫我来,说有人要买我们家房子。这事是在你的一步一步的推动下、撮合下,达成的这个交易。现在已经有7个人9套房子,你都是这么装进去的。那你不能说这是一个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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