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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华乌龙江大区楼落差过低:协商不成将强制整改
顺华乌龙江大区
m.folksfolks.com 2013-04-01 14: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位于闽侯县南屿镇的顺华·乌龙江大区

东南网3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顺华·乌龙江大区6号楼1楼的业主怀疑自己购买的房屋未按图纸施工,导致了首层楼地面与小区道路的落差变小,生活环境将受到极大影响,本网曾对此进行了报道。对此,福建顺华置业公司人士称,调整路面标高是让整个小区景观的协调统一以及住户出行便捷,闽侯县建设局称,倘若双方协商不成功,将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26日下午,闽侯县建设局召集了顺华·乌龙江大区的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等在现场工程项目部协调会。现场福建顺华一名工程总监柯先生称,乌龙江大区A区6#楼原设计首层地坪标高8.5,入口处室外道路标高为7.9,现场按设计图纸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交房前发现6#楼周边小区道路标高大部分为8.3,而6#楼入口处道路标高比其低400mm,从整个小区景观视觉上看不协调统一,影响小区美观效果;并且将导致6#楼住户进出要先下坡后上坡然后再上四个台阶,影响出行便捷。

柯先生表示,针对以上问题,开发商请了相关专家进行研讨,分析各种利弊后,决定在已完工的基础上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景观改造,由景观公司二次装饰施工将6#楼入口处道路面标高调整为8.35,比一层室内地坪低150mm,以保证整个小区景观的协调统一及住户出行便捷。

“对该处室外道路进行改造,主要是基于该处原设计标高尚存在以下问题,与小区其余部分道路标高未协调统一,住户出行不便。若进行该路段的恢复,成本为7万元左右,恢复后该部分景观无法协调统一,出入将不如现在便捷。”柯先生说。

在协调现场,小区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公司均作出了说明。施工单位称,他们施工都是按图施工;监理公司则称,验收时是以设计图的标高为标准,并没有发现问题,验收完以后,建设单位可能考虑到小区整体的规划,对小区道路高度做了调整。设计单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区6#楼验收时,室外景观还没有完全施工,验收时室内外标高都是按图施工,室内标高是8.5,“6#楼有两个楼梯,靠西侧的室内外高差0.6米,有四个台阶,靠东向是0.4米,单体验收时施工没有错,都是按照图纸上的标高建设,但我们是土建设计,景观设计不是我们设计的。”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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