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艳: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现在维权比较难主要是因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明确,交叉权利导致监管部门可能会有责任的推卸和推诿的情况出现,就会出现业主投诉无门,不知道该找什么部门才能解决问题。
为何简单的纠纷到现在还没解决?是否也和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有关?记者注意到,2009年5月1日北京市正式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投诉处理管理规定》,规定中提到,当事人可以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便民热线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但是业主和记者都拨打过电话,但对方并不受理。
记者以业主身份拨通了北京朝阳区房管局的电话,房管局工作人员在询问了相关信息后告诉记者需要向市建委投诉。
房管局:您打市建委的投诉电话投诉他们,然后关于他这个打隔断,包括厨房改了以后用于出租这个都是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里面命令禁止的,这个我们会进行查处。
记者:就是我先跟他们那边投诉,是吧?
房管局:对,因为北京市规定各区县不能受理电话投诉,只能是由市建委统一受理。
记者又联系了市建委,市建委称华美世嘉没有备案,不能投诉,并建议记者打朝阳区房管局的电话。
市建委:因为它现在没有在这边备案的话,这边是没有办法受理的,这种都是涉及到合同纠纷,您还是打司法热线咨询一下。这样吧,您就是打一下朝阳的电话,因为它公司在朝阳。
吴先您对此持什么态度?
吴永强:我总体感觉当前这种房屋租赁市场极度混乱、规则过粗、监管粗放,甚至有真空地带,再加上中介缺乏有效的制约,它的收益和它的违规风险不匹配。制度设计上存在很多粗放或者说缺失的地方,而监管上又踢皮球,或者说无法可依,没有依据自然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推挡。我们的职能部门在规则设立、监管力度、市场的规范约束方面都需要做非常非常多的事情。
张先生的维权行动使他目前为止损失了大概11万元的资金,而且这个损失还在继续,并且张先生一审是胜诉了的,但是因为中介不服判决,又提起了上诉,二审现在判决还没有出来,如果说张先生二审依然胜诉,他是否可以拿回自己的损失?
张星艳:张先生是否能拿回损失,我现在并不持一种乐观的态度。因为像中介公司已经很无赖的说到,他要把公司注销了,公司一旦注销就涉及到法人资格的灭失,法人资格灭失以后业主维权就非常困难,可能涉及到要去清算主体或者要求股东人员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业主的维权成本和时间说就会更大、更长。但是这个维权行动,是值得敬佩和支持的,他以自己利益的损失可能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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