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方案已上报:只差省里一纸批文/
2013年7月22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以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为主旨,支持神木县争取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
以上《意见》共16条,公布时点正好距神木群众聚集事件一周,因此被外界解读为“力挺神木”的省府决策。
对此,《意见》要求神木要开展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首先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和引导,区分性质、分类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按照《意见》,文件还要求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扩大资本金规模,支持设立财政资金引导、贷款需求企业参与的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组建专业化民营投资公司。
此外,省政府的构想还包括在榆林、延安分别开展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立由省发改委主导的省市重大项目与民间资本对接机制。以上《意见》的落实将由陕西省金融办牵头,榆林市政府、神木县政府、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配合。
事实上,对于神木县“金改”的想法,陕西省省委书记赵正永在7月上旬的调研中表示,“省委、省政府层面将赋予神木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把神木作为省直管县改革的试点和全省金融改革的试验区,实行政策单列。”赵正永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神木县金融办获悉,在赵正永公开讲话后,神木县便积极向省政府上报了申请省级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方案,“我们去年就报了方案,已经到省政府了,但还没上常务会。”神木县金融办副主任张健告诉记者。
对于申请省级金融改革试验区,神木显得信心十足,张健表示,此事省委、省政府层面已经明确提过,“只差一纸批文。”
与此同时,在《意见》发布不久后,神木县亦申报了国家级民间金融改革试点县,不过,对于此方案能否最终获批和方案中构想能否实现,神木县则颇为谨慎。“这个方案是今年8月已上报到省政府,但最终能否批准还是未知数。”张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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