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两份承诺书,承诺书一:承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签订《福清市政府储备地2013-018号地块安置及回购协议书》,若逾期签订,将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承诺书二:向龙江街道观音埔村委会承诺,承诺竞得该宗地后将严格按照《福清市政府储备地2013-018号地块安置及回购协议书》条款执行开发建设(一式两份)。具体的协议书内容详见挂牌文件。
(三)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向龙江街道观音埔村缴纳人民币伍仟万元保证金(户名:福清市龙江街道观音埔村民委员会,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下梧分理处,账号:901075110010000001289),并由龙江街道经管站确认。若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则转为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后由龙江街道观音埔村委会予以退还。若未竞得土地使用权,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予以退还。
(四)本宗地开发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的70%(均为住宅用途,不含商业)由观音埔村进行回购,另地下室可售建筑面积的70%也由观音埔村回购,回购价格均为3000元/㎡。
(五)本宗地实行带设计方案挂牌,竞买人必须按照由观音埔村委会委托设计并经市规划局审核认可的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设计方案详见挂牌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放弃向政府索赔逾期交地的违约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12日 至 2014年01月08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27日 至 2014年01月08日 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08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1月0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挂-01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7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1月1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
(三)、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两期缴纳出让金,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挂牌文件,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俞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开户单位:福清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支行 银行帐号:3501002901012629900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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