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其中:2014工业挂牌-1号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的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项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2014工业挂牌-2号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的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项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2014工业挂牌-5号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物流仓储的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项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2014工业挂牌-6号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塑料制品的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项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2014工业挂牌-7号竞买申请人须为承担经认定的省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的单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3月24日 至 2014年03月31日 到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3月24日 至 2014年03月31日 到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3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3月3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工业挂牌-1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2014工业挂牌-2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2014工业挂牌-3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2014工业挂牌-4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2014工业挂牌-5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2014工业挂牌-6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2014工业挂牌-7号 号地块:2014年03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 上述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
(二) 上述出让地块竞得人应承诺自投产之日起每年向纳税部门缴纳相应税收,其中:2014工业挂牌-1号地块自投产之日起每年缴纳的税收不少于4000万元;2014工业挂牌-2号地块自投产之日起每年缴纳的税收不少于6000万元;2014工业挂牌-3号地块自投产之日起每年缴纳的税收不少于2亿元;2014工业挂牌-4号地块自投产之日起每年缴纳的税收不少于1亿元;2014工业挂牌-5号地块自投产之日起每年缴纳的税收不少于200万元;2014工业挂牌-6号地块自投产之日起每年缴纳的税收不少于2000万元。
(三)2014工业挂牌-4号地块规划红线总用地面积为138.91亩,本次出让面积为125.54亩,余下13.37亩福建省海洋渔业总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待竞得人与原业主协商同意后一并出让,若未获得同意,13.37亩土地暂不供地。
(四)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除按本次土地单价标准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五)2014工业挂牌-1号、2号地块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两年半内建成全部投产;2014年工业挂牌-3号、4号地块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土建工程,一年内建成全部投产;2014年工业挂牌-5号地块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建成全部投产;2014年工业挂牌-6号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半内建成全部投产,2014年工业挂牌-7号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六)2014年工业挂牌-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耕地开垦费、林地审批费、出让业务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森林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2014工业挂牌-7号地块成交价款只含土地取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让业务费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八)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18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九)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十)挂牌期限届满,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31日(不含节假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1-288137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