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5日讯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伍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4P05地块竞买要求:凡取得商务部或福建省经贸委核准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者均可凭批准证书或批文直接申请参加竞买。尚未取得上述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的竞买资格,由市、县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地点:竞买人可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南路86号)十楼土地竞买受理处购买出让文件。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6月24日9时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南路86号)八楼拍卖大厅举行。
六、竞买申请时间、地点:竞买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有关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办理竞买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17时(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
竞买申请的受理地点设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土地竞买受理处。
七、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其他税费。
八、其他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以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壹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到我局土地登记窗口(新华南路86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提出,逾期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同时注销出让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证。
十、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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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2616谢先生 陈小姐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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