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年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展开。作为一种全新的养老方式,这项政策一经提出就面临众多争议
杨光,男,70岁,北京,退休职员
“卖了怕再也买不回来了”调查:
杨光有两套房子,他和妻儿住一套,另一套出租。
“有两套归属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养老生活比较轻松。”但只要能在房子里一直住下去,大多数老人也不会愿意卖了房子换养老钱。“因为钱可以想办法挣,但房子卖了怕再也买不回来了。”
以房养老的政策更适合那些缺失儿女照顾、又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老人,这些老人需要请保姆,而保姆的工资一直在提高,老人们付不起了,才会选择“以房养老”。
夏武煜,男,70岁,上海,孤寡老人
“她照顾我,我把房子给她”
大半辈子投身援疆建设的夏武煜,一生未婚,无子无女,独自居住在上海普陀区桃浦镇莲花公寓。他的退休金微薄,近年又患上了轻微老年痴呆。
他说,自己过世后,房子要交到一个熟悉的、让自己放心的人手上。
夏老口中的这个人是他多年前认的干女儿。在居委会见证下,夏老与干女儿签了协议,约定干女儿须负责老人的各类医疗费用,老人过世后,房子将过户给干女儿。“找一个人照顾我的下半生,然后我把房子给她,这样自己过得安心,也算是做了善事。”
尹寿堂,男,71岁,武汉周边
“人还在,房子没了去哪住”
一家人目前住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一座两层房屋。尹老现在还要靠给镇上的人打家具,补贴家用。
“假设一栋农村房屋只值3-5万元,老人采用了‘以房养老’,将有限的钱花完了,人还健在,房子却归了国家,那老人上哪儿去住呢?另外,老伴儿比我年轻十几岁,就算这个房子评估价能有20万,我把钱用完了,不在了,我老伴儿继续活到90岁的话,她就不好办了。”
王才喜,男,67岁,武汉周边
“我除了儿子一无所有”
王才喜每月只有153元的农村养老保险,同时办有农村合作医疗。他现在居住的房子在儿子名下。目前老王和10岁的孙女住在这个房子里,每月花销2000元,全靠在云南打工的儿子支持。
“家里的老房子几年前被拆掉了,儿子出钱在原地建了新房,新房是儿子名下的。老房的建材大都没留下,整栋新房里,只有一扇门属于我(原来的老房)。所以我没法参加以房养老,只有靠儿子了。”
辛冲镇村干部介绍说,老王这样的情况在当地很普遍,因此无从享受以房养老,只得“养儿防老”。就算有老人占有住房,但许多偏僻农村的房屋拿到市场上根本不值钱,所以也很难享受以房养老。
方宜君,女,63岁,广州,因病退休
“还不如一次性卖掉”
63岁的方宜君家住广州市越秀区,因病提前退休3年多,在没有退休金拿的这些年,一直依靠女儿的帮助生活。“我肯定不会把房子抵押出去的,不是不信任政府,而是不信任自己,万一我过几年就去世了,那我拿到手的房钱才多少?我还不如一次性卖掉房子,自己去住养老院!这都是退一万步的说法,我女儿对我很好,我肯定会把房子留给她,就算不给她,也不会选择抵押。”
孙慧芬(化名),57岁,上海,失独母亲
“那样养老会被猜测”
十多年前,独生女因病离世,两口子的生活变得格外孤独,现在身体均不好。“坚决不同意,房子对中国人来说很重要,是一个家的根,如果用那种方式养老,别人会猜测,我不想被人说起自己的遭遇。”
现在很多人不接受以房养老,也与政府与公众沟通不够有关。政策是否已经设计好,监管能不能到位,老人领取养老金会不会有风险,“需要政府给我们吃定心丸”。
“我们希望政府提供更方便多样的养老服务,并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精神关怀,金钱倒不是最重要的。”等将来两口子去世时,会把唯一的房产卖掉,所得钱款全部捐给以自己女儿名字命名的爱心基金,用于教育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