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鉴燎的政绩与城市建设特别是珠江新城开发密切相关,其贪腐历程也基本离不开“土地”二字。他所收受的第一笔贿赂,就来源于土地开发。
1992年,看中沙河镇政府搬迁的机会,香港老板范某找到了时任沙河镇镇委书记的曹鉴燎,希望获得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曹鉴燎欣然允诺,事成之后,范某以工程款的名义向曹鉴燎送上了200万元人民币。
“坐地生财”的“如意算盘”从此打响。1995年开始,曹鉴燎升任天河区委常委,兼任珠江新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1998年又升任天河区委书记。相关资料显示,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曹鉴燎深谙长线投资、“囤积居奇”之道,他在幕后帮助部分地产开发商早早低价拿地,坐等土地升值“分赃”。
上世纪90年代,广州大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土地,镇村一级在转让过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权,在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曹鉴燎将权钱交易的黑手伸向了村集体的自留地,把镇村自留开发用地比例由12%提高到18%。
当村集体要开发集体用地时,曹鉴燎帮助关系好的开发商牵线搭桥,以低廉的价格拿地,囤积了大量土地,甚至主动为其在公司经营上提供各种帮助,坐等土地升值。
高德置地集团董事长苏萌便是受益者之一。十多年前,苏萌只是一个专营批发市场的社会老板。但在曹鉴燎的“帮助”下,苏萌开始经营房地产开发,在珠江新城拿下了大片土地,短短十多年就从一个小老板一跃成为资产超百亿的开发商。
有关部门初步查明,在珠江新城大开发的十年间,曹鉴燎通过控制镇村集体留用地的协议转让,为多个房地产公司在拿地和经营上提供帮助,先后通过各种方式收受了相关地产商数千万元的巨额贿赂和价值不菲的房产、商铺。
但与此同时,对这些幕后交易并不知情的许多本地居民利益严重受损。曹鉴燎案发后,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冼村村民废除、调整了在曹鉴燎直接干预下签订的租约,村集体每年增收的租金竟多达1亿多元。
旧改寻租增城牟利
为确保自己的关系户获得增城挂绿湖边位置最好的地块,曹鉴燎借着修酒店的名义授意国土部门设置极为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条件,使该房企作为唯一竞买人取得131亩高价值土地,成交价仅7200万元。
有了天河的“成功经验”,曹鉴燎任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期间更加肆无忌惮。为抛开规章制度的束缚、规避“招拍挂”程序,曹鉴燎在增城瞅准了“三旧改造”的机会大肆敛财。
不少“三旧”改造都是曹鉴燎指定他的老板“关系户”和村集体或项目方合作。如为确保自己的关系户获得增城挂绿湖边位置最好的地块,曹鉴燎借着修酒店的名义授意国土部门设置极为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条件,使该房企作为唯一竞买人取得131亩高价值土地,成交价仅7200万元。此后在曹鉴燎的支持下,该企业又偷梁换柱违规建造了100多栋别墅,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
2011年,增城海丰鞋厂准备将1000亩旧厂房进行自主改造。次年开始,曹鉴燎利用职务之便,为广州一家地产公司提供帮助,促成双方“合作”,继而通过亲属一次就收受了该公司老板所送的港币1000多万元。
在增城某奶牛场的三旧改造中,曹鉴燎要求减少停车位,免除建造配套小学,使项目增加了1万多平方米的销售面积,减少配套设施投资上千万元,并以此索取了巨额贿赂。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就在案发前两周,曹鉴燎还在增城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出让“三旧改造”土地26幅。
称兄道弟畸形官商
曹鉴燎和部分地产开发商关系密切,甚至称兄道弟,形成了畸形的官商关系。据曹鉴燎交代,自己经常和苏萌等老板称兄道弟,苏萌叫他“大佬”,他喊对方“小苏”。
曹鉴燎掌控当地城市规划建设大权、又能为地产开发商经营项目出谋划策,其身边也长期围绕着不少身价十亿乃至上百亿的地产界“大佬”。为了在项目开发、公司经营上得到曹鉴燎的各种关照,地产商们不惜斥巨资买别墅、建会所,甚至为曹鉴燎的情人支付高达上千万元的“分手费”,让曹鉴燎纵情享乐。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充满贪腐气息的权钱利益交换之下,曹鉴燎和部分地产开发商关系密切,甚至称兄道弟,形成了畸形的官商关系。据曹鉴燎交代,自己经常和苏萌等老板称兄道弟,苏萌叫他“大佬”,他喊对方“小苏”。
1998年,为感谢曹鉴燎对自己的“关照”,天河区某公司老板樊某就买下一栋价值上千万元的豪华别墅,供曹鉴燎“享用”。而曹鉴燎不仅住得心安理得,后来还指使妻弟直接将其收入囊中。
为掩盖这些“地产腐败”获益,曹鉴燎或是指使亲属在海外完成受贿、或是写下借条日后收取金钱、或是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加以掩盖。2008年,时任广州市副市长的曹鉴燎出面协调,帮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朱某顺利拿下天河区一处150亩三旧改造项目,事成之后,朱某表示要好好感谢曹鉴燎,但直到2010年,曹鉴燎觉得风平浪静后才让亲属联系朱某,以借款方式收取了1000万港币。
20多年来的“地产腐败”,为曹鉴燎集聚了巨额资产,但他“致富”的资本,却来源于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力。也正因如此,曹鉴燎案在党内通报后,引发许多党员干部的愤慨和反思。广东省纪委一位负责人说:“有的党员干部身在组织内,却向往体制外的家财万贯、纸醉金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甚至把当官作为发财的渠道。这样满脑子整天想着赚钱发财的人,怎么能做好工作?!”
部分纪检干部认为,为了推动经济发展,领导干部与商人以正当的方式交朋友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其结果必定是玩火自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和围绕权力的众多陷阱,“官”“商”交往必须相敬如宾,守住法律、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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