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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6:43:27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钟落潭镇民房加建酿成2死7伤的惨剧发生之后,全镇所有在建工地都已叫停,并进行安全检查。记者走访发现,这里房屋加建扩建的情况非常普遍,其中距离塌楼现场只有5米远,就有多间楼房加建了2至4层。
城市周边农村住房加建现象并非钟落潭一镇独有,可谓全国皆然。一个地方制造业发展起来,大量产业工人涌入,带旺相关产业,尤其是住房租赁市场。农村住房租金相对便宜,符合产业工人需求。然而,农村宅基地也就这么多,不太可能通过增量发展,只有通过对现有住房的改造,横向扩建或纵向加建。
严格依规的话,未经申报批准、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私自拆改结构构件和进行加层改造是违反《住宅建筑规范》《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的。为什么农村大行其道?首先,一些农民盖房子依法建设观念相对淡薄;其次,农村住房违章加盖成风,呈现“法不责众”局面,防不胜防,管不胜管;再次,城市住房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农村住房谁来管?村干部管不了,镇或街道管不过来。退一步说,哪怕有关部门想管,在农村执法也有很大难度,这个我们也要理解。
撇开法律法规不谈,建房子毕竟不是堆积木,违反科学随意加盖,随时会有生命危险,钟落潭镇这次伤亡事故就是一个血的教训。因此,这个问题不能不管,否则悲剧还可能再次上演,也不能等到楼塌了、死人了才重视。现在的问题是,农村大量存在的“积木楼”要怎么办?全部强行拆除未必行得通,比较折中的办法是:组织行政人员及技术力量,对存在违章加盖的“积木楼”进行一次包括安全在内的全面“体验”,并给一个“说法”。不合格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当然没有商量余地,责令自行拆除或者强行拆除,决不能让危险的“积木楼”成为吃人的“无牙老虎”。合格的,是否可以通过一定的行政处罚,补办相关手续,使之合法化?
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防范违规扩建加建现象蔓延,当从管理要规范,从服务要效益。管理就是指导农民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建设,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扭转农村住房建设固有的传统观念;服务就是用更灵活、更方便的行政服务,降低农民建房的合法化成本。譬如,符合建设条件的,就要简化程序,让其顺利实施。(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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