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望在近日出台。在这部酝酿了7年的行政法规中,统一登记是其最大的亮点。而在统一登记的前提下,这部法规也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
譬如,为房产税的征收奠定基础,成为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规范管理的前提。此外,尽管参与立法的专家一再解释,该条例与反腐并无直接关系,但该条例还是被寄予了成为“反腐利器”的厚望。
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到底是怎么回事,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或变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的背后又有哪些故事?条例如果真正落地,将会面临哪些问题?本期记者将为您一一解读。
聚焦不动产登记条例(一)
不动产登记条例或成反腐利器
“房产在官员财产中占据极大的部分,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希望通过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等制度的联手,在未来能有效打击这类腐败行为”
“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坐拥大量房产的“房氏家族”又来了。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分局民警沈某遭人举报,被曝有“两个身份证”和“69套房产”,一时间引发广泛关注。
就在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沈某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在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又出现了一名“房叔”,此前仅是龙港镇某村村支书的李某在上海竟坐拥132套房产,令人瞠目。
不断刷新纪录的“房叔”“房姐”们也在不断刺激着民众的神经,人们对反腐的期盼越来越高。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因涉及到“房产登记”,而被很多人视为助力于反腐的“反腐利器”。
此前有媒体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原法律中心户权户籍处总登记师刘燕萍也向媒体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一关系不动产登记顶层制度的条例离正式出台越来越近了,国土部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暂行条例的操作细则”。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对打击腐败起到一定的效果和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在接受记者记者采访时强调,不动产登记条例也是在为征收房地产税奠定基础,未来二者间的“联手”将有效打击腐败行为。
条例将极大助力反腐
当得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时,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就知道这很可能在未来刮起一轮“反腐风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官员贪腐案件被曝出,这其中房产腐败更是严重。”李成言向记者记者介绍,针对这种情况,其实从1995年开始,中央已先后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官员的财产申报范围也从简单的“收入”扩展到了官员的股票、不动产等。
但李成言坦言,目前针对官员房产的反腐效果并不明显,因为“查房反腐”的一个巨大瓶颈就在于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统一和不完善,“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显得尤为必要”。
事实上,国家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已酝酿多年。
记者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中,就已明确规定了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
而直到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才公布了共6章30条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意见。
历经多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只“楼上的靴子”最终确定落地,盼望许久的人们也立即对其冠以了“反腐利器”这样显眼的标签,并寄予厚望。
然而,一些业内专家却多次提醒民众应“理性看待”。
参与条例草案起草的知名物权法专家孙宪忠就曾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的作用是实现统一登记,保护产权及交易安全,而并非意在反腐。
对此,任建明在接受记者记者采访时也坦陈,反腐确实并非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主要目的。但他强调,以往出现的大量“房产腐败”案件,就是因官员房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所致。
“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不动产公开查询管理系统等建立后,将有助于摸清官员不动产的真实情况,以及发现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等房产问题,客观上将对发现和打击官员腐败产生极大助力。”任建明说。
打破信息孤岛是关键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对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是一种威慑。”任建明预测,条例正式落地后,不少官员可能会有“抛房”等动作。
现实似乎也正如任建明预测的那样。
“最近我们不少人都在关注和讨论不动产登记的消息。”北京市大兴区某政府官员李林(化名)向记者记者直言,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在官员系统内部有着极高的“关注度”,一些官员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趁早”出售手中的部分房产。
对于不动产登记,官员们有着自己的“担心”。
李林向记者记者透露,在他身边,手中握有三套以上住房的官员不在少数,虽然这些房产并非民众所想的是“贪污所得”,可能有父母过世后留下的房产或早期单位分得的房产等,但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官员名下的全部房产被登记,在当前社会舆论下,很可能因此带来解释财产来源等不必要的麻烦,进而影响仕途。因此,官员们目前普遍存在“多一套还不如少一套”的心理。
在任建明看来,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官员们的这种“吐房”心理已经说明了不动产登记对贪腐起到的威慑作用,但要想真正使其发挥反腐功效,还需要制度的完善和各部门的合理利用。
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曾向媒体表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查询作出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并非随意查询,出于隐私等考虑,必须是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等才可以。
有观点认为,此规定将使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反腐效果大打折扣。
任建明则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虽然普通民众无法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但纪检监察部门等机关在办案时则可依照法律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与案件等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这无疑会对处理贪腐案件和寻找线索提供极大的便利。
“不动产登记将此前庞杂分散的不动产系统整合成一个统一平台,针对反腐,不再需要各地搜集线索,只要通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某一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这是极大的优势。”任建明强调,信息登记的全面和真实性是保证其反腐效果的前提。
2010年以来,中央一直在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李林坦言,这其中不乏瞒报、虚假登记等情况。
李林举例称,比如一个贪污官员拥有多套房产,他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房产登记到自己的亲戚名下来逃避追查,虽然这样也有可能面临房产被“易主”的危险,但相比被调查风险要小很多。
对此,李成言指出,一方面相关部门在登记时应做好核实工作,避免出现官员漏报、瞒报的情况;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应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联结,通过信息并轨对照核查官员财产申报是否属实。
李成言进一步解释称,不同于官员财产申报,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人员范围更广,是全民的不动产信息,因此在核查官员信息或调查案件时可以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迅速有效地掌握官员及周边亲属的房产情况,便于进一步追查。
“这不但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要实行全国联网共享,同时不动产信息也应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信息等相联结,通过各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打破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这是打击腐败的关键。”李成言说。
在任建明看来,除了相关部门需加大审核、抽查等力度外,对于发现瞒报、虚报资产的官员也必须给予撤职,甚至司法处理等严惩。
“目前的处罚过轻,瞒报、虚报成本太低,不利于对这种行为的打击。”任建明提出,对于一些明知官员房产是腐败所得而协助其进行房产更名,帮助其隐匿财产的,也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李成言对此表示认同,他同时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官员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该效仿国外进行公开,“让官员的房产财产透明化,有利于加强民众的第三方监督,比如一个官员瞒报房产,其他知情的群众就可以进行举报,加强监管腐败的力度”。
为房产税奠定基础
事实上,即将落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除了被寄予反腐众望,也被一些人视为是在为未来国家开征房产税打下基础。
然而,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吴景明在接受记者记者采访时则相对“冷静”,他指出目前针对房产税是否征收以及如何征收等问题,各界还存有争议,因此不动产登记条例对房产税开征能起到多大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过,吴景明强调,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摸清全国的房产底数,这确实为房产税的开征奠定了基础,且目前不少大中城市已完成房屋价值评估系统建设,再加之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消除房产税征收的主要技术障碍,可能会加速房产税的推进。
“纵观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国外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到,不动产登记都跟政府税收紧密相连。”吴景明举例称,在美国,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信息就是政府征收房产税的主要征税依据,美国所有州和地方政府都对登记的房产所有人征收房产税。
在任建明看来,房产税的征收,如果设置得当,也将对反腐起到积极效果。一方面房产多的官员就要多交税,打击囤房现象;同时有房产税限制,也会减少一些为官员“存房”“藏房”的情况发生。
吴景明也认为,房产税征收的真正意义是调节贫富差距,征收的同时也应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简并流转交易环节税费等。此外征收应实行阶梯化,对普通民众的基本性住房应免征或少征,对拥有多套住房、占用更多资源的人则要多征税,如果实行也应先从富人、官员等人群入手。
同时吴景明强调,房产税的征收也应该避免出现官员将非法财产合法化的情况,比如经调查该官员房产为非法收入购得,就应及时单独列出并对该房产实行没收、查封等措施。
“房产在官员财产中占据极大的部分,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希望通过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等制度的联手,在未来能有效打击这类腐败行为。而真正的反腐败还是要让权力阳光化,从源头防治腐败要比事后追查更为重要。”任建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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