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不动产登记条例(三)
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仅局限于住宅,也会把其他类型物业一并纳入其中,有利于对官员的财产公开,特别是对房产公开起到基础性作用
一个人名下到底有多少套房?尤其是公职人员,这一直是个神秘的数据。
全国总共有多少不动产,包括房改房、集资房、央产房、军产房、福利房、小产权房,还有林地、草原、土地等,这中间的差距又有多大?
这些问题,年内即将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或许都可以解决。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
有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目前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预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如果出台,将成为一大里程碑。
尽管消息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但从各地纷纷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等各种迹象来看,这一关系到不动产登记顶层制度设计的条例,离正式出台越来越近了。
在获得了国务院的正式授权后,国土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力度空前。在2014年年初,协调各部门利益和步伐的联席制度已经建立。
国土部此前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经有约50%的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
在30个启动相关工作的省区市中,河北、山东、江苏、山西、辽宁、陕西、青海、贵州、广西、重庆已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省级职责整合。
一些省份已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表。
其中,广西11月13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2017年实行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福建9月17日印发《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15年6月底前,全省市、县(区)要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做好机构组建、工作融合、平台建设等工作,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一些省市已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据记者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广东、海南、江苏等9个省已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四川、河南等6个省也宣布在年内即将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不动产登记局的构建,从目前披露的广东省有关方案可略窥一二。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发布的通知显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加挂地籍管理处牌子),正处级。按照“编随事转”原则,分别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划转1名行政编制到省国土资源厅,原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可按“人随事走”的原则相应划转。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告诉记者记者,早在今年8月,国家关于不动产登记局的“三定”方案出台后,就意味着不动产登记从过去的筹备阶段,已经上升到国家行为并完成了顶层设计。
此前,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的职能,散落于十多个部门,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的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
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门,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而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就是要整合这些职能。
胡星斗说:“不动产登记局的挂牌与三定方案的确定,表示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了统一的领导、规划、步骤,将会把过去散布在各个领域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汇总,也对过去并不清晰明朗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土地、单位自建房等有了更清晰更权威的指导。”
房地产的“好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讨论中,最受关注的是房产一项。
“房产是各界民众都很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摸清房产底数,为房产税、遗产税的开征奠定基础,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调控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其实,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许多人就从这一制度上读出了“反腐”“控房价”等效果。
此前,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在微博中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但在专家看来,不动产登记将利好于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在接受记者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房价本身来说,最终决定因素还是供求关系。
“不排除有些家庭或个人由于不愿进行登记,而对部分房产做些处置。这虽然会使部分存量房源加速进入市场流通,有可能在局部区域出现供应增加导致的房价下行,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会带来降价潮甚至房价崩盘的担心则完全没有必要。”陈国强说。
陈国强认为,从长远看,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应当说是正面的,是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规范管理的前提。不动产的登记确权是个摸清家底的过程。
目前,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思路已经开始显现,国务院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另外,国务院提出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陈国强认为,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房价的影响只是间接的。
他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利于未来房产税的试点和全面开征,持有多套房的家庭会面临房产税持有成本的增加,从而间接影响购房者对房产投资的热情,减少市场不合理性需求,对于缓解市场供求矛盾,稳定市场预期有积极影响。也有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使购房者将来买房会更理性。
然而,他分析,难以量化该制度的作用能体现到怎样的程度。
同时,陈国强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仅局限于住宅,也会把其他类型物业一并纳入其中,有利于对官员的财产公开,特别是对房产公开起到基础性作用。
7年磨一剑
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我国不动产仍由不同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即分散登记。
这种分散登记的做法,被管理部门认为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由此,由国土资源部主导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推进。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正式宣布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2014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进展迅速。
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确定用三年时间在中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同月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5月,国家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后,开始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现年51岁有多年国土局工作经验的王广华担任局长。6月,针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研究设计正式启动。
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6章30条。
与此同时,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十几个省市正在逐步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牵头单位、设立专门机构、多部门整合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也从中央层面开始向地方推进落实。
从各种迹象来看,这一关系不动产登记顶层制度的条例离正式出台越来越近了。
聚焦不动产登记条例(三)
统一,是成就也是难题
如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大体已定,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现在最困难的就是机构的统一和登记簿册的统一”
倍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即将于年内出台的消息,再次引发了外界对这一行政法规的关注。
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告诉记者记者,条例草案在今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只有个别条文有微小改动,目前条例基本已定,只是何时公布的问题。
据媒体最新报道的消息,该条例可能于年底出台,于明年3月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这部汇集了外界各种期待的行政法规在经过7年的漫长蹉跎之后,可能只有3个多月的时间来完成它的施行准备。
受访学者认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落地可能会面临重重困难,但总算有了开头,值得期待。
统一登记是最大成就
孙宪忠早在20年前就开始关注到不动产分散登记暴露出来的问题,那时候由于登记分散且登记内容的不明确,每年各地都会出现相似的涉及不同类型的土地之间引发的纠纷。
从那时候起,孙宪忠就开始写文章呼吁实行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当时这被人看作是不可思议的天方夜谭,人们在多年之后才意识到一直以来的分离状态在实践中导致的大量问题。
20年后,终于等到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统一是最大的亮点、成就”,孙宪忠如此评论。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志宏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是要做到“四统一”,即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统一。
冷志宏进一步解释说,条例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避免政出多门;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确保不动产登记的权威;明确申请、受理、查验、登记等一系列登记程序,确保不动产登记行为的规范化,等等。
2007年开始施行的物权法中已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不过相关的制度建设一直没有跟上。
直到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制定才真正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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