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 农地入市将加速

house.fjsen.com        2014-12-23 11:05:46      胡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一项与房地产市场以及土地改革等密切相关的制度终于正式出炉。

昨日(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内容由征求意见稿中的30条细化至35条。

《条例》的发布是否意味着房产税渐行渐近?中指院常务副院长黄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不动产登记工作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这一平台的建立,不仅可以实现多部门间审批以及申请流程的简化,更重要的是,这为我国未来完善房地产税体系、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体系等一系列长效工作提供基础。

同时,近日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近九成受访者支持条例出台后“以房查人”反腐。不过专家认为,《条例》属于私法范畴,包括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内的“阳光立法”属于公法范畴。物权法所说的不动产信息“公开”,是指对不动产交易利害关系人,不同于公法意义上的“公示”、“公告”。

黄瑜表示,以土地为核心的登记方式,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地入市。

30条内容细化至35条

国务院昨日公布的《条例》与8月15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体框架保持一致,分为总则、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及附则六项内容。具体来看,《条例》在多个细则方面有所调整,原30条内容细化至35条。

其中,《条例》对不动产的基本概念作出了界定。该条例第5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本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为此次变动最大的部分,由征求意见稿的4条内容细化至6条内容。此次《条例》最新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