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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10:05:32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市民郑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称他去年从法院拍得的某房产公司的一套期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竟被告知:房子已被人领走。据郑先生了解,该公司的物业只因对方提供了郑先生的电话号码,便把房子交付出去。领走房子的人姓石,是拍卖出这处房产的业主的丈夫。刚开始,石先生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物业通过短信告知他警方将介入调查,石先生才接电话,称自己并不知道老婆已经把房子拍卖出去。
大吃一惊
房子被人领走,业主全然不知
“你的房子已经办理完交接手续了。”当郑先生准备接收新房时,却被代办交房手续的物业公司告知,房子在前一天已经被人领走。
据悉,被冒领的房子是郑先生2013年底从法院拍下的期房,等着今年12月份交房。因为房子是拍卖得来的,郑先生在办理手续时,格外谨慎。“拍下房子时,法院不仅给我发了法律文书,也给房产公司发去了一份。”郑先生告诉记者,在收到开发商发来的交房通知书后,郑先生再次与房产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取得联系,强调房子的特殊性,并提醒做好交接,“交房时注意核对业主信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轻而易举
只要提供电话,就能领走房子
在交房之前,郑先生还前往房产公司,把业主登记信息更改为自己的个人信息。“他们告诉我一切都交代好了,最后还是出了差错。”
据郑先生透露,在他办交房前,物业甚至不知道冒领人是谁。而领走房子竟然只需报出郑先生的电话号码,物业仅仅留下对方姓名和没人接的电话。
“交房通知书原件、业主身份证原件这些都不需要吗?”郑先生责问时,物业工作人员莫小姐承认工作失误。工作人员还表示会把房门的锁芯换掉,并把发出去的门卡注销。郑先生仍不放心,要求房产公司和物业给他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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