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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11:50:29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多名郑州市民反映,升龙金茂广场(现已更名为升龙天玺广场)写字楼卖房时宣称将配备中央空调,交房时开发商却没兑现承诺。开发商表示,购房合同上没写,以合同为准。律师认为,宣传资料中促使业主买房的内容为要约,应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涉嫌违约。
业主
原先承诺的中央空调没了
近日,多名郑州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他们共同的身份是升龙金茂广场准业主,他们正面临同一个烦心事儿:新交房的写字楼,原先承诺的中央空调没了。
“我是2013年买的房子。”其中一名业主徐女士说,当时楼盘的宣传材料上面宣称,金茂广场要开发成5A级写字楼。
记者在业主们出示的宣传手册上看到,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确表示,写字楼将配备分户智能中央空调。
“置业顾问还带我们去看毛坯房,展示中央空调的预留位置。”徐女士表示,自己是看到这样的配套设施,才动心签了购房合同。
2014年12月,开始有装修公司跟徐女士联系,表示他们可以通过关系,提前进场查看并设计装修。12月26日,装修公司给徐女士展示了设计方案。在装修设计方案中,并没有显示有中央空调。对此,徐女士提出疑问,对方表示:“我们在现场看了,这个楼没有中央空调。”
随后,徐女士赶紧拨打了置业顾问的电话询问,并录了音。记者在录音中听到,置业顾问表示,写字楼确实会配备中央空调,到2014年12月29日正式交房的时候就会安装到位了。并承诺如后续有纠纷,愿意为徐女士做证。然而,到了交房那天,徐女士和很多业主发现,写字楼中果然没有安装中央空调。
而此时,他们再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对于中央空调的承诺却不认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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