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2015-05号位置示意图
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发布公告,公开出让仓山区建新大道南侧、盘屿路西侧的海峡奥体中心13#地块,起始价5.14亿元。
该地块编号2015-05号,面积51058.4平方米(合76.59亩),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该地块容积率1.0以上、1.5以下(含1.5),其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应沿绿轴两侧规划路设置,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其中北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2000平方米,南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6米以下(含36米),住宅建筑应为高层。
竞得人应在该地块内提供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住宅,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000元/平方米)+3%利润”计算。
竞得人应另行出资不少于1亿元,按市园林局提供的施工图及建设标准,负责于今年5月底前建成飞凤山公园及其通廊(总投资控制在1亿元左右),并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具体流程为: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0日内,缴交飞凤山公园及通廊建设保证金1亿元,保证金根据飞凤山公园及其通廊项目建设进度由市财政局审核后返还,返还总额以1亿元为上限,节余部分不予返还,超出部分由竞得人负责。该公园及通廊项目竣工验收后市财政予以补贴5000万元。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限建成飞凤山公园及通廊,则不予补贴并冻结该宗地预售许可。
该地块根据报名截止时的竞买人数确定出让方式,若竞买人数超过两个(含两个)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个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若拍卖,则定于2月5日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若挂牌,则时间为2月6日至16日。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