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长期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采取张榜公布姓名的方式催缴,引起争议。昨日,丞相路五凤兰庭二期出现这样一幕。小区物业公司表示,他们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办事,张榜前也已通知了欠费业主。
长期拖欠物业费
业主被张榜公示
昨日,家住五凤兰庭的小史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物业公司在小区显眼位置张贴了一份名单,上面全是长期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姓名、房号以及欠费的金额都详细列了出来。”小史说,他觉得这样的方式有侵犯业主个人隐私的嫌疑。
记者了解到,被公布的欠费业主,基本都拖欠了一年左右的物业费。
根据这份欠费名单,记者走访了几户业主。14号楼7楼某单元的业主肖女士是“上榜”业主之一,当时她并不在家。肖女士的丈夫说,他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因为他停在楼下架空层的2辆崭新的电动车接连被盗,至今物业公司都没有进行赔偿。“当时监控录像显示,小偷出门时,保安在值班室睡觉。”他表示,此前物业处确实有打电话说起张榜告示的事,他回复近期会与物业处谈谈,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张榜告示了。他表示,他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业称按合同办事
张榜前已告知业主
福州驰翔物业公司于2013年底接手管理五凤兰庭二期,物业处陈主任说,他们昨日刚刚在小区张榜告示,实乃无奈之举。据介绍,一年多来,部分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给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很大的困难。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九条第十二款的约定,对于拖欠3个月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公布名单。陈主任说,实际上这只是第一批欠费业主名单,共29名,其中一名业主在看到名单后立即到物业处补齐了物业费。
陈主任说,在此之前,他们已经通过打电话、张贴告示等方式提醒业主尽快补交物业费,否则会采取公布名单的方式催缴。在告知无效后,他们依据合同办事。如果在2月18日前还没有补交物业费,公司还会走法律程序,将欠费业主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