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宗地2015-04号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内提供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建筑(其中商业面积3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面积15000平方米)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按成本3000元/平方米计,同时无偿提供200个车位给回购单位。回购部分的总平、建设方案(位置、结构、数量及配套设施)须事先征得回购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