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专门推出支持福建自贸区旅游业进一步开放的七项措施,推动把福建自贸区建设成为两岸旅游合作先行示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
1.扩大旅行社业开放。增加经营出境游外资旅行社数量。2.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支持在自贸区内居住1年以上的台籍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3.支持平潭建设国际旅游岛。支持平潭离岛旅客购物免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遇税政策落地。4.促进整体开放带动旅游发展。5.推动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6.探索实现区内区外联动。7.鼓励旅游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