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住房银行落地已不再遥远。昨日,一篇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等人撰写的文章指出,我国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可利用现有全国342个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网点和人员,组建国家住房银行分行和支行,在中央设立总行,实行垂直管理,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中500多亿元的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
张其光等人在文章中明确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设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可定名为国家住房银行),是增加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具体而言,现在我国贷款支持力度减弱。2012年以来,信托、互联网金融等融资产品快速发展,分流银行储蓄存款,增加了银行揽储成本和流动性约束。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积极性下降,收紧贷款规模,取消利率折扣,贷款支持力度减弱。
住房公积金贷款受资金来源和管理体制限制,贷款规模难以迅速扩张,支持作用弱化。“简言之,即使政府想以更宽松的住房贷款政策救市,但商业银行不积极落实,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存在无法互联互通、金融属性不足等问题,因此,设立全国住房银行已箭在弦上。”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副会长陈宝存表示。
在陈宝存看来,设立全国住房银行,核心就是要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张其光等人也坦言,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存在制度功能弱化、利益结构失衡、管理运营粗放等问题。根源是体制机制存在弊端,其中包括:城市分散管理,不能跨市融通,贷款需求旺盛城市资金短缺,贷款需求不足城市资金闲置;管理链条过长,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具有金融职能,金融业务要委托银行办理,导致管理成本高。
通过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整合各市管理中心,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管理集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保障缴存职工权益。而且,张其光等人也认为,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资金规模巨大,分别达3.7万亿元和5000亿元,如允许每年发行专项金融债券1万亿元,今年资金规模接近6万亿元,预计2020年达到20万亿元,可基本满足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低息贷款需求。
“与国开行主要针对保障房、基础设施和开发商解决贷款需求的定位不同,全国住房银行应更着眼购房者。”陈宝存表示,以目前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对于住房银行的筹建想法来看,该银行建立之后,应该是能够给购房者带来更多贷款便利,降低贷款成本的。
不过,部分甚至可全部直接取代现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的国家住房银行,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善公积金中心等机构没有任何金融特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
因此,作为银行运营后,国家住房银行应该更商业化,尤其要避免此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出现2万多亿元余额等现象再发生,为购房者减负。(记者蒋梦惟)
(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