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仓山区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该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某、赵某提起公诉,清查两只隐藏在征地拆迁中的“蛀虫”。仓山区法院一审已对林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虚增装修面积
骗取90多万元
2012年夏天,正值仓山胪雷新城征地拆迁期间,林某时任仓山区某镇工作组组长,参与胪雷新城项目拆迁工作。林某分管的项目片区内有被拆迁户陈某华、陈某贵兄弟,在与林某的交谈中,双方达成协议,由林某在征迁补偿过程中给予关照。
随后,林某联系了拆迁公司负责该片区项目组相关工作人员,并表示事成之后将给予拆迁项目组人员“好处费”。
拆迁组工作人员经现场测算发现,陈氏兄弟涉迁房屋面积很大,大约有6000平方米,因此可操作的空间大,估算可以增加90多万元赔偿款。在与林某谈妥利益分配后,拆迁组工作人员利用负责装修评估、拆迁协议签订、审核等职务便利,暗中帮助陈氏兄弟做高补偿款。
当年8月底,拆迁办通知陈某华签订协议,协议赔偿金额比原先虚增了90多万元。据查,这笔钱以大量虚增陈氏兄弟涉迁房屋的装修面积并按照最高赔偿标准获得的。事后,拆迁组相关人员从中获利30万元,林某收到由陈氏兄弟贿送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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