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牛小产权房”村村长二审
深圳有40万栋违建,其中大部分是在农村集体用地上所建的“小产权房”。(资料图片)
原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钟伟球昨当庭表示对四项罪名均不认罪
文/广州日报记者王纳 通讯员王东兴
原深圳市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宝安区人大代表钟伟球因被法院认定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四项罪名成立,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钟伟球不服上诉,此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被告档案】
被告人钟伟球,男,1965年出生,深圳市人,原为深圳市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原是深圳市宝安区人大代表,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13年6月2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逮捕。
据媒体报道,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钟伟球堪称“牛人”,自1987年22岁时起,在“村官”这个位子上一坐就是25年,他曾将已分到各家各户的田地“收归集体”。拿回土地后,钟伟球请人将一座座矮小的土山推平,建设厂房出租;又将好的地块外包给种菜大户;组织村民挖沙,支援特区建设,使牛栏前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近些年,牛栏前村再度因“小产权房”屡屡出名——2009年,位于牛栏前村的小产权房华侨新苑直接盖到了32层,一度被称为“深圳最牛小产权房”。
职务侵占:垫付工程款趁机侵吞32万余元
据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1月,钟伟球利用担任深圳市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牛栏前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趁建筑商林某某向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宝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澜公司”)讨要其承建的牛栏前工业大厦南面室外工程及招商处工程(以下简称“牛栏前工业大厦工程”)的70多万元余款之机,指使宝澜公司总经理潘某与林某某等人修改《工程造价决算书》,将已验收的原工程决算造价虚增了120万元。
2013年2月6日,钟指使潘某开具150万元支票用于支付该工程余款。同年2月7日,林根据钟的要求,仅将其中30万元用于抵付工程余款。
2010年11月,牛栏前公司作为发包人与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一二七”艺术产业园市政配套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实际承包人为林某某。2011年该工程施工完毕,牛栏前公司与施工单位核算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7.5万余元。钟伟球个人垫付了该工程前期的工程款,还剩余34万元工程款未付给林某某。
钟让林从“牛栏前工业大厦”虚增的120万元款项中拿出34万元,用于抵付牛栏前股份公司发包的一二七产业园工程的余款,再将剩余86万元现金交给自己。钟将86万元中的一部分用于抵付其个人事先垫付款,剩余32.4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