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享受我省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省财政厅根据全省PPP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步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成立风险池,为地方PPP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同时,我省各级政府还将组织PPP试点的项目策划,发布PPP试点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市场准入和投资等方面的信息。设区市政府建立本地区项目储备库,投资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可以报送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而在近期,我省又出台了新的扶持措施。福州晚报记者获悉,省财政将根据全省PPP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步安排5亿元省级PPP项目增信资金,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具体来说,2015年~2017年,经福建省财政厅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的,省财政按照项目新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给予实施地政府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奖励金额按上述标准增加20%。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助PPP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对符合条件并运用PPP模式的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专项补助,并可适当上浮补助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10%。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海绵城市试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市政公用领域,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符合条件项目优先运用PPP模式,争取获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
且行且完善 方能渐入佳境
对于此次千亿元的项目“招亲”,各路投资者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实际上,福建不少企业都已经开展了PPP模式尝试,也获得了比较满意的利润。”福州一家大型投资企业的负责人庄先生对福州晚报记者说,比如我省几家企业合作,在北方一个城市的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中采用了PPP模式投资,由于该项目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在PPP模式设计上,采取了“政府财力投入一部分、供热企业从节能效益中贡献一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利润让渡一部分、建筑产权所有者少担一部分”的新型融资方式和创新运作机制,有效“捆绑”整合多种资源,合力推进节能改造工作,推进了市区超过5000万平方米非节能建筑的改造进程,在不增加社会成本的前提下实现了“四方共赢”。
福州晚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社会资本对政府拿出什么项目“招亲”颇为在意。从省发改委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122个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来看,交通工程领域是其中的最大头,投资额度第二的领域为旅游产业。此外,试点项目还包括诸如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供水、调水、防洪等水利工程项目;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健康养老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园改造、城区基建等城乡建设项目;还有大剧院、文化名镇开发、文化广场、文化创意园区等文化产业项目。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章旺认为,PPP模式在追求共赢的同时,实际上也隐含着风险共担。在风险共担的情况下,原来公共部门或者私人部门无法做到的事情,反而有可能做起来。因此,出现了政府增信和公私部门的风险共担之后,有可能发掘潜力,打开原来想象不到的一个更好、更有直接效益也更有综合效益的发展局面。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黄茂兴教授认为,在具体操作上政府还要多花心思,即要保证民间资本的平等参与权,公平对待民间资本;要在政策上进行顶层设计,降低投资门槛,保证广泛参与度,保证经济生态的良性循环;还要为人才提供便利条件,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由高校提供智能支撑的人才体系。此外,政府也要提供一个完善的投融资平台,建设好配套措施,让民间资本投资减少盲目性。
此外,目前在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PPP模式的实践操作较多,市场成熟、操作模式也比较成熟,但像轨道交通、港口、机场建设,还有医疗养老、旅游、文化产业等,有必要探索合作和运营模式。同时,在保障房等基础民生方面,随着社会资本的注入和试点的成熟,如何保证保障性工程建筑的质量,排除变相增设政策允许外的盈利项目,要有更细致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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