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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15:35:38 余丰慧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婷婷
我来说两句
笔者始终认为,一系列刺激房地产的政策,都是针对供给与需求下手的,而且主要是针对需求即买方。制约住房需求的原因是购房成本,其中主要部分是房价高低,其次包括贷款、税收、交易等成本多少。一系列刺激政策主要是针对后者,即住房需求除了房价以外的附加成本进行减负。
但是,如果房价远远高出需求者的收入,远远超过需求者承受能力,那么,即使将除了高房价以外的附加成本都除去,比如:无息贷款、免除一切税负等,也可能无济于事或者效果甚微。因为,购房者的主要负担在房价本身的成本,房价畸高仍旧会吓退购房者。
因此可以说,高房价是导致政府一系列刺激房地产政策效果甚微的主要原因。
结论出来了,如果城市房价没有一个像样的降幅,需求就很难启动,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前几年跟随一线城市房价盲目上涨,已经透支和消耗了购房者未来很多年的元气。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刺激房地产都很难见到实质性效果。出路何在呢?
保刚需、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是有效措施。目前面临一个两难选择:继续放水刺激房地产的话,可能会将需求刺激起来,而需求刺激起来后房价将会继续升高,而高房价反过来又抑制了需求;如果不刺激甚至加码调控的话,目的是降房价、抑制过热,但却会抑制需求甚至伤及刚需。因此,必须实行有区别有差异的房地产政策。
目前刺激刚需的政策已经足够,关键在于将高房价这个抑制需求的最重要因素“搞定”。这就要求必须深化差异化房地产政策,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继续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投机性购房的成本,铲除炒作房地产、推高房价的土壤。
二是三四线城市适度鼓励改善型住房以及投资型购房需求;而一线城市要继续加码房地产调控力度,坚决抑制投机性投资性需求。同时,继续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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