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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 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对在疫情期间因疫情影响而停业、失业等导致生活受到影响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临时救助扶持。对遭受重大疾病(包括重大精神疾病等)的,每户一次性给予补助4000元;对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的,每户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元(损失少于5000元的按实补助);贫困户子女入学补助,当年度升入高中每人一次性给予补助2500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院校)每人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元。 落实低保兜底制度。对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加强跟踪,及时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对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延保渐退期,帮助其稳定脱贫。 着力加强动态监测和挂钩帮扶 加强脱贫动态监测。逐户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及时开展精准帮扶,确保实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目标。 落实干部挂钩帮扶责任。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户一挂钩”制度,切实做到“一月一帮扶”。挂钩帮扶责任人要了解掌握贫困户在疫情期间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物资代购、农业社会化服务、防护用品等实际困难。对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返贫或出现返贫的,要立即按程序报告,实行单列管理,纳入重点帮扶。 持续深化山海协作。继续做好惠安与光泽县对口帮扶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拨付帮扶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每年至少引进2家以上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扶持光泽县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推动山海协作再升级。(惠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