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俄罗斯扣留中国渔船数量已达10艘

www.fjnet.cn 2012-07-27 06:52  高美 来源:新京报 我来说两句

新京报讯 (记者 高美) 据中国驻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向本报记者证实,7月24日,俄罗斯边防部门再次查扣两艘中国渔船,船上分别有船员16名和17名。俄方在两艘船上分别查获若干鱿鱼等海产品。目前这两艘渔船已经被押至俄罗斯的纳霍德卡港,与此前被扣押的8艘渔船一起停靠在港口等待处理。

7月26日,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边防局向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书面通报了这一消息。领事办公室随即派领事官员赴纳霍德卡港,看望了上述被扣渔船船员,目前33名船员健康状况良好。

遭炮击渔船面临刑事起诉

据领事馆官员介绍,由于现在正值捕鱼旺季,中方渔船较之前有所增多。虽然以前也有渔船被扣事件发生,但像上次交火开炮的情况则比较罕见。

中国山东威海两艘渔船分别于15日和16日在俄罗斯远东滨海边疆区被扣。俄方对其中一艘渔船进行炮击,最后导致一名中方船员失踪,36名船员被扣押。

对于这些被扣渔船可能面临的处罚,领事馆工作人员称,之前此类的渔船被捕一般是处以罚款。通过近期我领事馆和俄方的交涉得知,俄方已对此前扣押的两艘渔船提起了刑事诉讼。

俄联邦安全局滨海边疆区边防局表示,根据俄罗斯法律有关“非法进入俄联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条款规定,对中国“浙台渔8695”号船长、中国公民张新旗和“鲁荣渔80-117”号船长、中国公民邱晓明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目前法院尚未对俄方的刑事起诉做出判定。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