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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学生资助及教育扶贫在线监管培训会举行

2019-09-02 19:24:17 作者: 来源:福建学生资助  责任编辑: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海峡教育报讯  ▲《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发布;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发布;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省所有学段开始使用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政策,学生资助工作者应该如何应对?近日召开的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就此作了解答。

8月27日至28日,福建省2019年学生资助及教育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业务培训会在漳州市云霄县举行。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萍主持会议,省教育厅财务处杜静秋通报全省教育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运营情况。漳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郭逸标致欢迎词,云霄县教育局局长方妙秦应邀参加会议。福建省各设区市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各市县(区)教育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负责人,各市县(区)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省属中职、中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各设区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会内容丰富,安排紧凑,针对性、实用性强,既有工作部署、政策解读,又有相关应用系统的专业培训,此外还有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经验介绍。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不虚此行,受益匪浅。

工作部署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前一年,学生资助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阶段,应该如何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业务水平,推动我省学生资助事业更好发展?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春生在培训会上做了再动员再部署。

要用好用足全国资助信息系统。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陆续部署上线了“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个学段资助子系统”,我省也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培训。省系统已经于6月份完全关闭,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省所有学段均使用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近年来,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快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多个方面的成绩居于全国前列。各级各单位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把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到与我省学生资助整体工作相对称的状态,有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要不断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一是要高度重视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各地要认真及时准确地用好我省信息比对平台,确保建档立卡等学生资助全覆盖。同时,要做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数据上传工作。二是要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去年开始,我省在高校全面启用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系统,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量化评估认定,取得了良好成效。从今年秋季学期起,量化认定工作将推广至高中阶段。各级各单位要增强信心,共同把这个平台的应用掌握好、使用好。三是要抓好义教“一补”政策的落实。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对义教“一补”政策进行调整,补助的范围、标准和办法都发生很大变化,希望与会人员利用本次培训机会,学懂弄通搞明白,回去后全面开展二级培训,把惠民政策落实好。

要巩固提高资助标准化建设水平。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因应形势的发展,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把资助规范化建设作为常态化的要求一以贯之。这与我省推进各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一致。希望各级各地资助工作者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会,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努力把学生资助工作办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暖心的事业,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千千万万暂时处于困境的学子,享有公平教育和人生出彩的机会,用更优异、更显著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由福建省纪委监委指导、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11个扶贫(惠民)资金主管部门建设,省教育厅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等5个项目列入系统监管,实现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全流程在线监管,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

培训会上,省教育厅财务处杜静秋介绍了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并对进一步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教育扶贫(惠民)资金监管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资金分配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全民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教育扶贫(惠民)资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落实教育扶贫(惠民)资金高效运行。

健全机制。2019年7月,福建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了解掌握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到岗到人,要加强与财政部门配合,确保教育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提高数据精准水平。要及时填录教育扶贫(惠民)资金拨付相关数据信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进行预警信息的处置与反馈;要保证资金分配发放数据、补助对象身份信息、补助项目信息等录入的准确性;要实时关注外网数据更新变动,及时更正内网数据信息;要杜绝个人敏感信息外泄,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要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要依托在线监管平台系统,盯紧重点薄弱环节设置的风险点强化监控;要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教育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教育扶贫资金效益;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针对教育扶贫(惠民)资金监管薄弱及重点环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日常监管、督导督查、专项调研等工作,以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为重点,督促各项责任落实,巩固提升教育精准扶贫成果。

政策解读

《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萍介绍了《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亮点特点,并就大家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

《办法》的亮点与特点主要体现在——

1、坚持与时俱进。教育部等6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是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印发的。2018年机构改革后,新增或调整了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人群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如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中应享受教育优待家庭子女的认定,我省《办法》增加了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三个部门。

2、突出问题导向。《办法》共7章21条,基本针对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认定的职责分工、机制、方式等问题,进行厘清和确定。

3、力求无缝衔接。统筹考虑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点和我省原有资助政策的衔接问题,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适用各级各类学生,并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如《办法》第二条关于幼儿园的表述就沿用了我省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保持了政策的延续,避免出现反弹。

4、确保不留漏洞。《办法》对于以往认定过程中不精准、不科学的问题,创新提出认定方法和工作机制,确保政策不留漏洞,认定科学精准。

5、重在惠民便民。《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2号)取消了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盖章的规定,运用我省精准资助课题研究及大数据建设成果,创新开发科学适用认定方式及相应认定工具,让政府部门内部间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加方便学生和家长。

6、强调立足省情。我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如2017年开发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比对平台”,2018年启用的“福建助学”APP,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量化评估认定,实现资助对象的精准认定和校域内资助资源的科学配置。《办法》立足我省实际,吸纳了我省已有的创新举措和有益经验,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的认定办法。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营养办副研究员郑永红解读《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20工作方案》。

据介绍,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就该政策的名称、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1、政策名称:福建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调整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

3、补助标准: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非寄宿生按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4、补助方式:由各市、县(区)教育(学生资助)部门委托商业银行,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学生监护人)的个人银行卡,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数民族学生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执行。

《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郑永红介绍道,2018年初,我省印发了《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完善和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到2020年,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协同监管”的食品食材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奖励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可支持移动终端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食育科普和营养监测水平,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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