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出台人才扶持新政 可享2000元房租补贴
2017-02-08 09:03:3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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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企业众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均可申请房租补贴。(资料图) 鸡年新春,集美区给企业人才发了一个大大的“红包”——近期,集美区出台《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税收归属集美区的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进行房租补贴,最高每人每月2000元。 据介绍,近年来,集美区大力实施“全覆盖货币补助、多层次住房保障、科学化运作管理”三管齐下的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完善人才服务政策,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领军型人才、产业紧缺人才、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集美推出并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推进企业人力资本提升行动计划”等之后的又一引人、留才的有力举措。几位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新春大礼包”发得很及时,将对节后返工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哪些人可以申请? 无房者、未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方可申请 根据《办法》,税收归属集美区且符合该区“4+X”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可申请房租补贴。据介绍,集美区重点发展的“4+X”产业包括机械装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务商贸物流、文化演艺传媒以及新材料、水暖厨卫、纺织服装、体育休闲等特色产业、现代都市农业。 根据《办法》,申请企业人才房租补贴者,必须是个人及配偶在厦均无自有住房且近5年在厦无住房交易记录。 已在厦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包括已享受社会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人才引进安家补贴等补贴的,不得再申请集美人才房租补贴。 企业人才享受房租补贴在本市、区范围内按“就高从优”原则执行。夫妻双方都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申请,不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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