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榜单中,前十名演艺明星2016年的收入总和近17亿元。虽然明星的收入属于综合性收入,但是片酬在其中占有较大比重。所以从这份榜单中我们不难看出,明星片酬之高,似乎已经达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明星片酬开出天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公众早有耳闻。就在去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示了一则通报,表示将出手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不少委员对“天价片酬”现象进行炮轰。然而尽管如此,明星的“天价片酬”并没有显露出理性回归的迹象。 在明星“天价片酬”的热议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存在即合理。言下之意,明星的“天价片酬”是由市场决定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人不能强行干涉。而且,在粉丝经济时代,开出“天价片酬”的明星不仅能保证收视率和广告收入,还能由“粉丝”拉动相关消费,因而往往比那些老戏骨更能创造“效益”。然而,这种观点却忽略了明星是文艺工作者的独特身份定位。 几乎没有人会说,明星开出“天价片酬”是在巧取豪夺,因为获得“天价片酬”不违法也不违规,那也是劳动所得。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在于,演艺明星并不是商人,他们在挣钱的同时还创造着文化产品,向社会输送着价值观念。所以,忽略社会效益不谈,只看到明星带来的经济效益,就认为“天价片酬”合情合理,显然还缺乏足够的底气。这也正是人们议论明星“天价片酬”,而不会议论马云和王健林收入的重要原因。 平心而论,人们之所以议论“天价片酬”,并不是因为明星狮子大开口,将片酬价码要得太高,而是因为“天价片酬”并不一定能催生出叫得响的艺术作品。如果明星既能拿到“天价片酬”,又能给社会交上满意的答卷,拿出可以攀登艺术高峰的精品力作,估计没有多少人会说三道四。所以,对于明星来讲,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于,不是“天价片酬”该不该拿,而是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值不值这个价。 “天价片酬”的出现,使一些奋斗了一辈子,对国家甚至人类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挣到的钱却抵不上一些明星一年的收入成为现实。出现这一现象,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一些明星唯利唯名,而实际上却是当下财富分配机制失衡的产物。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以税收杆杠调节等方式使财富分配更加科学、更加合理,让明星的“天价片酬”回归到理性的水平。(严兴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