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其他一些国家实行影视剧分级制不同,我国采取的是官方审核制,对国产剧可能存在的尺度过大、儿童不宜、内容不适等片段,以及因文化、信仰等不同可能不宜播出的进口片镜头作必要删除,这显然是确保导向正确、规避不良影响的必要举措,作为投资、制作、播出单位,理应严格遵从审核要求,给观众欣赏最终符合规范要求、获得传播许可的“删减版”,并且切实防止被删减内容或者未删减版流出市场。 然而,现实的情形却是,不仅常有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影视剧在网络上传播,而且某些视频网站更以“未删减版”、“删减的内容”等作为卖点聚敛人气,刺激了观众对“被删除内容”的好奇心和窥探欲,提高了某些不良、不适内容关注度,与审核制度初衷背道而驰,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不难想象。 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删减许可后,“被删片断”或者“完整版”仍然能够通过各种路径流入市场,某种意义上说就等于替之宣传,显然既必然会弱化审核制度的正向意义,又难免放大某些不良内容的反向效应,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传播“未删减版”必要性不言而喻,有关各方理应秉持高度的规则制度敬畏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 影视剧作为特殊的大众化文化产品,内容、格调、导向等健康、阳光与否,对观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容低估,这就要求制作、出品者和各类播放平台毫不含糊地坚持社会效应优于经济效益的原则,以向社会传播正能量为己任而不能当金钱的奴隶,把不传播“未删除版”作为执业底线,坚决杜绝“未删减版”或“被删除内容”流出,对于那些我行我素者相关部门要果断出手,通过亮红牌、拉黑名单等多种惩戒、约束措施,倒逼网络视听节目讲责任守底线。(咏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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