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网红”,以无知无脑的方式恶搞诋毁国家历史和民族尊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种违反法律法规、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理应受到严厉惩处。但我们更应该反思,究竟为什么总有人亵渎民族情感,想方设法利用国家和民族荣誉博眼球、谋出位? 即便在价值观多元、网络“流量为王”的时代,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用这种践踏民族尊严的方式来换取个人的经济利益。 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很迅速也很广泛,作为“网红”拥有自己的一大批粉丝,也算得上是一个公众人物,一言一行经过网络的传播,会从线上到线下都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作为公众人物,理应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最基本的就是要守住为人的道德底线,更应当努力弘扬和传播正能量,为粉丝树立正面的榜样,引导网络社会的良好风气。但有的“网红”利欲熏心,不在提升直播内容品质上下功夫,而是在投机取巧上动歪脑筋,以恶搞为荣,以低俗为乐,肆意丑化抹黑恶搞国家标识、民族历史,发表错误言论,传递负面思想,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最终遭到封杀刑拘,自食恶果。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拥有可以发声的麦克风,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肆意妄为,不代表可以置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于不顾。要成为“网红”,需要靠个人的真才实学,用精湛的才艺、出众的才华去打动和感染网民,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经济回报。如若公然挑衅法律底线,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网络社会还是现实社会,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任何人都不可能游离于法律和道德之外。 “网红”低俗恶搞现象频发,也暴露出网络直播平台监管不严、审核把关不到位的问题,作为平台的管理者,不能对内容的产出放任不管,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加强对网络直播内容的实时监控和严格把关,对低俗媚俗庸俗的内容要及时堵住输出渠道,对行为失范的主播要严肃处理,尽到管理者应尽的责任,决不能任由不良信息传播,更不能在背后推波助澜。一旦因为平台监管失责导致负面影响,也要倒追平台的监管责任,同样要严惩不贷。 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行为也要知廉耻、存戒惧、守底线,要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共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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