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留情”不如“法不容情”
2021-05-12 16:03:30 来源: 宜昌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近日,在海拔2000多米的河南洛阳老君山,环卫工人张石涛再次系上绳索,在悬崖绝壁间穿梭,捡拾垃圾,为大山“美容”。在采访中,他通过镜头对游客说“您随手丢弃的垃圾,我们将用生命捡起”。现场游客表示,看了他的画面揪心,听了他说的话痛心!也提醒游客,出门享受美景的时候,请“手下留情”!(5月4日 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认为:制止绝壁丢垃圾,请游客“手下留情”不如“法不容情”。 生活中,也许就是不经意间扔在地上的一个小小垃圾,会给环卫工人增添一份辛苦;也许就是这小小的垃圾,让环境变得脏乱差了。特别是游客在景区乱扔垃圾图一时“痛快”,却需要环卫工人“用生命来捡起”。为此,每位游客都应养成不随便丢弃垃圾的好习惯,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量,将垃圾分类以便于处理,这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环境得到保护,最终受益的还是游客自己。 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说“不”,既要景区主导,又要游客合力参与。但是,这一切仅靠宣传教育、请游客“手下留情”是远远不够的,仅靠游客自觉自律作用也是有限的,必须要有制度来规范的。也就是说,游客素质的提高,良好旅游秩序的形成,景区卫生的保持,其实就是各种法律制度被充分尊重和遵守的过程。 早在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就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但在实施过程中,若游客有乱扔垃圾的行为,大多以教育为主,罚款却较少。这也是游客乱扔垃圾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 当然,要让游客不在旅游景区乱扔垃圾,除了对乱扔垃圾的行为依法严格执罚、“法不容情”外,还需多设垃圾桶,设立一些文明标语加以引导,看到游客乱扔垃圾要及时制止。同时,旅游景区的卫生也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给游客一个不乱扔垃圾的好环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