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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

2021-11-11 10:50:03  作者: 赵云  来源: 安宁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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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23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10月23日新华网)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自古以来都是立德树人的关键,父母对孩子的人生影响是十分巨大且长远的。面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发展变化,家庭教育的观念却没有及时跟上步伐。有的家长没有准确理解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完全依赖和过分苛求学校教育;有的家长忽视自身责任,对孩子成长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放任孩子“野蛮生长”……这些都是家庭教育缺位失责的表现。

家庭教育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家长究竟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过去一直缺乏明确的规范性规定,主要依靠教育理念的普及与感性层面的强调,很多家长心中还是缺了一杆秤。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教育不但是“家事”,更是“国事”。社会各界普遍呼吁,通过立法形式,将家庭教育上升到法治高度,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加有利于新一代青少年的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晰和界定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关系,规定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内容、方式方法等,突出父母或监护人应当肩负的家庭教育责任,明确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的责任,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为家长“赋能”,促进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为提升家庭教育效果提供有力支持。

家庭教育不仅是传授文化知识,更要注重思想道德塑造和健全人格培养。“熊孩子”的背后,往往都是不负责任的家长。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要通过言传与身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教育孩子养成正确的思想、品行与习惯,达到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各方面的全面成长。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开始,家庭教育就不再只是自律行为,而是法律规定,“依法带娃”将成为每一名家长的法律责任,要求家长们一定要用心负责,把自己的“家事”办好,也为“国事”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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