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当先
2021-11-11 10:54:12 来源: 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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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将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家教、家风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家长,不但要为孩子提供衣食住行等基础性的生活保障,更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教育之责,这也是国家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立法思路。如何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家长”,让更多“好家长”去培养成就更多“好孩子”,值得每一个为人父母者深思。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逐渐发生转变,社会分工、家庭结构、生活观念、教育理念的变化,都对家庭教育产生了作用和影响。这种作用和影响总体上看是积极的、正面的,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升。但其中也不乏问题和短板,如有些父母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这就导致家庭教育缺位,各类“问题少年”频出。 近些年来,青少年暴力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过去,这些行为还仅仅停留在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较轻犯罪层面,但现在却逐渐呈现升级趋势,抢劫、强奸、涉毒、杀人等恶性犯罪行为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如果对这些校园“小恶魔”置之不理或一味放纵,不但毁了他们个人的未来,还终将酿成巨大的社会危害。 这些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家庭教育的缺位和不当密切相关。有的年轻父母因长年在外打工、异地生活等原因,使孩子成为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教育、关爱和管束,使他们在生理、心理、精神、思想认知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各种问题,从而导致行为上的失范;而有的父母则是过分溺爱孩子,对于孩子的任性、过失、错误等一味宽容,甚至纵容,这种无底线、无原则的爱,无异于甜蜜的慢性“毒药”,催生出更多“小恶魔”。 为人父母,是一门学问。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成人世界里纷繁复杂的文化心理、信息环境、思维方式等都会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坑蒙拐骗、贪污受贿……这些不良社会现象和风气,很容易使那些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的青少年受到蒙蔽和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作为家长,应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之责,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将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从法律层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织密了保护网,彰显了教育的进步和文明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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