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单位、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
按照区委文明办和区志愿者联合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集美区一、二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送条件
1.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在福建志愿服务网或市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一星级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00小时以上(含100小时)且开展志愿服务年限达1年以上,申报二星级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300小时以上(含300小时)且开展志愿服务年限达2年以上(截止2023年3月31日);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参与志愿服务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影响力,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受过有关单位命名表彰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
4.已经认定过一、二星级志愿者的不再参加认定。
二、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填写申请表、记录表(附件2-5),由所属志愿团队向所在镇街、单位、区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志愿者注册地为集美区,如志愿者隶属超过一个志愿团队,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申报,不要重复申报。
2.资格审查。各镇街、单位、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负责对所推荐的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拟报送的星级志愿者名单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附件6)。
3.组织认定。区志愿者联合会汇总名单后择优选定建议名单,并经主管部门会议研究确定。
4.名单公示。将拟认定的一、二星级志愿者名单在集美文明网、“文明集美”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反馈意见。
5.发布认定。根据认定和公示结果确定一、二星级志愿者人员名单,由区志愿者联合会颁发一、二星级志愿者认定证书。
三、名额安排
一、二星级志愿者采取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原则,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镇街、单位、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要高度重视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立足社区、街道、乡镇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基层单位,择优推荐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志愿者,特别要大力推荐在疫情防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志愿者。
2.各镇街、单位、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要严格把关审核、择优推报,以福建志愿服务网或市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累计的志愿服务时长为依据,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虚报数据,将取消申报资格。
3.各镇街、单位、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汇总名单后(附件5),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记录表、审核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送至集美街道岑西路31-2(集美·诚毅志愿者联盟)。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庄细香,6256981,唐维,6681766;
邮箱:jmqzyz@163.com。
附件:1.一、二星级志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一星级志愿者认定申请表
3.二星级志愿者认定申请表
4.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
5.拟推荐一、二星级志愿者名单汇总表
6.一、二星级志愿者认定对象的审核意见(样本)
中共集美区委文明办 集美区志愿者联合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