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有两个外国人在丽水抢小孩”内容不实系谣言
2020-04-08 11:18:09 来源:丽水网警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4月6日,莲都网警工作发现,有网民在本地微信群传播一段“有人抢小孩”的短视频,后又有网民传消息称:“有两个外国人在丽水抢小孩。”等不实信息,一度引发市民恐慌。 经核查,该事件真实情况为:4月5日14时50分许,周某某(女,35岁,莲都区人)将市区某新村一独自玩耍儿童(4岁)从其家中抱出,被群众发现并当场制止。警方将周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确认周某某系精神残疾四级,抱走小孩是因癔想自己是该小孩的母亲。目前,周某某已先由其家人领回,责令严加看管。现莲都公安已发布相关警情通告。 综上,昨日莲都确实发生一起一女精神病患者臆想自己为母亲企图抱走他人小孩的事件,但网传“有两个外国人在丽水抢小孩”内容不实,请广大市民停止传播不实信息。 网警提醒: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易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希望广大网民能够理智地对待网上传播的信息,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文明上网,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