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网信办大力推进许可审批工作 不断壮大网上宣传阵地
2021-09-16 11:08:04 来源:网信福建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今年以来,福建省委网信办持续贯彻落实“两个所有”要求,进一步做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加强对属地未获得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单位的指导,敦促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及时报送材料、提交许可申请,适时开展安全评估现场检查。 二是加快审核。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原则,加快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审批工作,及时发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三是展现成效。截至9月上旬,已完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104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及其399个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公众账号等服务项许可审批工作,福建省绝大部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已进入互联网主战场,进一步壮大网上宣传阵地。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