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023年11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2024-01-08 15:58:19 来源: 责任编辑:揭晓经 我来说两句 |
为进一步落实网站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东南网持续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加大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现将11月份本网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11月份,东南网受理网络侵权举报信息0件。对举报涉及的稿件(帖文),均已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结。 二、网络侵权举报有关说明 (一)举报受理处置规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东南网依法受理处置本网侵犯他人网络人格权益、个人信息权益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侵权举报所需要件。网络侵权信息举报采取实名举报制度,举报人应提供联系方式、网络侵权信息样本、与举报事项相对应的侵权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信息的相关说明等举报基本材料。对网络侵权信息涉及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等内容的,原则上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等举报要件。若要件不全,则无法研判和处置,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三)侵权举报注意事项。举报人应对举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东南网依法受理处置本网发布的侵权信息,其他网站平台的侵权信息不在本网受理范围。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主动依法举报维权。东南网侵权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2.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