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现代传媒业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具体政策建议
1. 按照传媒业的产业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化发展政策和总体战略。
传媒产业既具有传媒的特性,又具有产业的一般共性,大力发展传媒业必须使传媒业回归其产业化属性。应按照传媒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要求,尽快制定出适合传媒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总体发展战略。
2.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深化市场体制改革,打破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局面,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大流通、大市场体系。”③
即:致力于打破制约传媒业发展的区域分割和行业分割等限制,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大市场格局;建立起规范的传媒单位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作用,促进先进媒体通过市场化手段兼并重组落后媒体,进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
3. 制定科学合理的传媒单位“转制改企”政策,促进传媒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4. 建立健全传媒业的投融资管理体制。
打破其它类型资金进入传媒业的限制,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允许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传媒业,最终形成一个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传媒产业格局。
5. 加大对传媒业的政策、财政和税收等相关方面的扶持力度。
目前,国家对文化企业的所得税免税政策2008年已经到期,建议继续延长。对于转制的传媒企业,在转制后,其企业法人要划拨给事业法人的收入应按照成本计,从而免除这部分的营业税。
6. 实施“采编经营整体上市”,在打通传媒单位直接融资通道的同时,理顺媒体的产业链条。
7. 鼓励优势传媒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实施“跨区域扩张”。
国家有关部门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优势传媒集团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跨区域扩张”,实现做强做大做优。
8. 扶持技术进步,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升传媒集团技术能力。
正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指出的,“以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手段是十七大的一个重要思想,也是新闻出版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议国家应对有发展潜力、实力强的传媒集团技术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