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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反对那些表面上的“记者黑名单”,还要打击“隐性记者黑名单”。网友“陶短房”指出,即便纸面上的“黑名单”不存在了,那种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合法采访活动的障碍、阻力,那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实际客观存在的“隐性黑名单”,仍然会成为妨碍言论自由、媒体监督的拦路虎。事实上,敢于把记者“黑名单”放到台面上的部门、地方终究是少数,但在更多的地方、场合,媒体和媒体人却常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隐性黑名单”的束缚和压力。重申对记者“黑名单”的“从来不允许”是令人赞赏的,但真正让媒体、媒体人产生职业安全感,让媒体和媒体人在日常采访、报道中切实感受到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记者“黑名单”的不复存在,让公众和社会看到媒体监督权利得到了制度性的保护,才是“让谣言止于智者”的唯一途径。 少数媒体也应该有所反思,负责任的新闻事业要符合公众的利益。网友“企业培训”说,不可否认,有极个别媒体记者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或者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报道失实和细节不准。另外,一些人害怕记者的曝光,一些人巴不得将事情闹大,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没错,记者们应该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客观报道事件。京华时报评论认为,新闻出版总署的表态,也同样值得少数媒体深思。媒体和记者需要在新闻活动中切割开个人利益,无论是为了媒体需要、个人荣誉还是发行量。负责任的新闻事业,归根到底都要符合公众的利益。(记者 霍晶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