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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媒体环境下指导新闻工作的基本理念

2011-07-04 18:07:07  来源: 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 郑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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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遵循新闻规律

早在1842年马克思就论述过遵循新闻规律的问题。他指出,报纸“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为我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而且他还指出,“这种规律它不能而且不应该由于专横暴戾而丧失掉”。

新闻工作专业性很强,有着自己独有的专业理念、职业规范和运行规则,即有着自己的客观规律,需要新闻从业者严格遵循。国内外实践都证明,凡按新闻规律办事,新闻工作就能发展和进步,反之,就会遭到挫折和失败。

如今我们面临着的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是一个媒介化生存的社会。可以说大众传媒和信息传播已经完全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公众同媒体、传播和信息的关系已经到了须臾不可缺离的状况。因此,认识、顺应和掌握新闻规律,不仅是做好新闻工作的需要,也是人们有效生存、生活和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需要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新闻规律,遵循新闻规律,真正按新闻规律来指导新闻工作,这应当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新闻工作指导理念。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历任中共主要领导人都十分重视要按新闻规律办事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胡锦涛同志在指导新闻宣传工作时反复强调这一问题。

在2003年的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他就明确提出: “要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舆论宣传的艺术,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和效果”。2010年他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时又向在场师生提出了“研究信息化时代新闻传播新特点新规律”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遵循和体现新闻规律,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许多政策调整,采取了许多重大举措。例如,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2003年3月)、《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意见》(2003年8月)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2005年4月)等几个专门性文件。这些文件所涉及的都是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很想做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而一直未能做好的事情。之所以没有做好,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按照新闻规律办事,违背了新闻传播的一些基本原理和通行原则。

例如,由于过于注重宣传需要而忽视媒体的新闻与信息传播功能,致使许多没有新闻价值的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内容挤占新闻版面与新闻节目时间;由于缺乏对新闻事件,特别是对突发性新闻事件及时报道的重要性的认识,致使在此类报道中出现了左顾右盼,拖延缓报,甚至隐瞒不报等现象;由于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缺乏正确认识,致使出现干预和压制新闻批评,舆论监督缺乏力度、广度和深度等现象。

这些现象显然都与违背新闻规律有着直接关系。党中央通过文件的形式对其进行规范,就使得新闻媒体在这些方面的工作能够更好地遵循新闻规律,满足群众的要求。

近些年来我国新闻媒体在这些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进,特别是在国内突发事件报道方面的改进尤其明显,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报道就是很好的例证。当时许多新闻工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克服重重困难,抢在第一时间进入灾区,向全国人民及时、充分、准确、全面地提供了关于灾区的真实情况,有效地配合了中央抗震救灾的决策和部署,反映出我国新闻媒体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面的能力和智慧,也体现出新闻宣传工作遵循新闻规律所能发挥的强大舆论力量和所能产生的巨大社会效益。

胡锦涛同志在论述要按新闻规律办事时,常常论及要讲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艺术,提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水平和效果。他还提出了许多按新闻传播办事的具体方法,如强调要“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等等。

在强调要尊重新闻客观规律的同时,胡锦涛同志还提出新闻工作要遵守新闻从业基本准则。2009年10月,他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的发言中就指出:“各类媒体要被公众广泛接受、受社会广泛尊重,不断提高公信力和影响力,就应该遵守新闻从业基本准则,客观报道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性的现实,充分反映世界各国发展的主流和趋势,热情鼓励发展中国家发展进步”。他认为,“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 是对新闻传播的最基本的要求,这也是新闻工作的一条客观规律。

强调要按照新闻规律办事,反映了胡锦涛同志对客观规律的尊重,也反映了他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科学态度。

新闻宣传工作与其他任何工作一样,有着自身独具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对于客观规律,我们必须尊重,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应有的态度。(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新闻学研究会会长。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资助课题《新形势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研究》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为:08AXW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