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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培养优秀的传媒人才

2011-11-24 17:10:04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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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具体建议

发展与改善新闻传播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需要来自社会、来自业界的支持。

第一,通过制度化安排,拓展、固化媒体与新闻传播院系的合作关系。目前,国内新闻传播教育界大多与媒体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合作关系。对新闻传播院系而言,媒体不仅是实习基地,更是就业的主要渠道;不仅是物质资源的主要来源,而且还是专业师资的蓄水池。对媒体而言,新闻院系不仅是后备员工的主要来源地,而且还是员工继续教育的主要师资来源;不仅是人才培养基地,而且是媒介发展的主要智库。媒体与新闻传播院系应该是利益共同体,在产业链上也属于上下游的关系。但是客观地审视目前新闻传播院系与媒体的合作,大多停留在比较低的层次,仅仅是建立实习基地,或者聘请媒体高管为院系的兼职教授(基本上是名义的)。这种合作基本上是单向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双方领导人的友情,没有落实在制度的层面上。一旦人事变更,一切又得从头开始。要提高媒体与新闻院系的合作层次,必须发掘彼此对对方资源的需求。新闻传播院系需要媒体,媒体也需要新闻传播院系。双方的合作不仅限于学校的人才培养,媒体员工的继续教育、媒体委托的专项研究、媒体发展的战略规划等,都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两者互利合作,诚心以待,就可达到双赢的结局。

第二,设立新闻传播教育基金,资助新闻传播院系的教学与科研。新闻传播教育不仅是大学的事业,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实际上媒体是新闻传播教育的最大受益者。媒体每年都要从新闻院系吸纳源源不断的新闻从业者,几乎无须付出任何代价。是家长、纳税者的资金投入,维持着新闻传播院系的运作,媒体只是在最后的阶段摘下成熟的果子。这是不合理的。媒体应该主动介入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过程,并且应该提供最低限度的资源支持。笔者认为,可以尝试提取媒体广告收入的一定比例,比如一个百分点,设立新闻传播教育基金,用以支持当地的传播教育事业;或者政府对媒体支持、赞助新闻传播教育事业的行为,可根据媒体赞助的额度在税收方面予以减免,以鼓励媒体继续支持新闻传播教育的行为。(本文为作者在湖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学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注 释:

①温家宝:《致〈焦点访谈〉栏目组全体同志的信》,2004年4月8日。

(作者为贵州民族学院候鸟学者,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新闻传播学科组成员、教育部新闻传播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副会长、中国传播学会副会长、中国新闻教育学会副会长)

来源:《新闻爱好者》杂志